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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番禺日报
- 日期 : 2016-04-26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专科药物范围及标准已于2016年1月1日实施, 为便于参保人享受医保指定慢性病待遇,请广大参保人注意以下政策变化:
变化一:职工、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门慢病种范围同步扩大。
一是门慢病种由原有的16种调整扩大到20种。新增脑血管病后遗症、强直性脊柱炎、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支气管哮喘等5病种。
二是扩大了部分原病种范围,如将原肝硬化(失代偿期)扩大到肝硬化(包括代偿期和失代偿期);将原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扩大到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
变化二:职工医保门诊指定慢性病统筹待遇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不变。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病种一览表
1.高血压病; 11.慢性肾小球肾炎; 2.冠心病 12.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 3.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III级以上) 1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4.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 14.阿尔茨海默病; 5.帕金森病 15.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 6.癫痫 16.脑血管病后遗症; 7.糖尿病 17.强直性脊柱炎; 8.类风湿性关节炎; 18.膝关节骨性关节炎; 9.系统性红斑狼疮; 19.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10.肝硬化; 20.支气管哮喘
注:参保人最多可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门诊指定慢性病新政职工医保统筹待遇从每病种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待遇仍为每病种每人每月50元。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待遇标准一览表
险种 支付比例 月度限额
(元)
备注 基层
医疗机构
其它定点
医疗机构
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
85%65%200月度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
70%50%50
变化三:强化门慢准入管理,调整部分病种的诊断定点医院范围。
新政策在个别病种就医管理上进行了部分调整。如:可开展高血压病门慢诊断的定点医院范围扩大到包括基层医院在内的所有有资质的定点医院;诊断帕金森病的定点医院范围调整为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定点医院;重性精神疾病门慢的诊断为具备开展精神病专科诊疗资格的二、三级定点医院,以及精神病专科定点医院。具备诊断资格的定点医院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办理业务更为便捷。
需申办门慢待遇的参保患者,可携带社会医疗保险凭证、近期病历资料,有效身份证件至相关病种诊断资格的医院直接办理,生效后在相关病种治疗资格的医院就医即可。参保群众可登录番禺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官网http://yibao.panyu.gd.cn 或致电12345、84693873查询我区门诊慢性病诊断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